來源:本站閱覽: 發布時間:2020-06-11作者:廈門大學廣西東盟教學中心
2020年是全球經濟發展史上的一個轉折點,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全球各大企業帶來了危機和挑戰。對于資金實力雄厚的大企業而言,疫情帶來的更多的是業務、工作上的不便利,但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它們將面臨著運營成本提高、資金壓力加大、資金周轉困難、科研經費短缺、市場融資困難、生產經營困難等生存困境。
并購重組是中小企業應對疫情沖擊、擺脫生存困境的一條可取路徑,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尋求優勢對象進行合作互補達到資源重組和優化的目的,進而加強企業應對外部風險的能力。因此,在全球疫情的影響下,企業并購重組將迎來新機遇。那么,企業如何減輕新冠疫情對自身的影響?并購重組是什么?并購重組基金如何參與并購重組?在本次廈門大學EMBA“學管理 助戰疫”校友云分享中將一一為大家解答。
不可抗力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首先影響大量民商事合同的履行。作為重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疫情在全國乃至世界范圍內大面積爆發,嚴重沖擊和影響了人類經濟社會的發展,該疫情發生非通常理性人所能預見,是人類所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存在。
因此,新冠肺炎疫情一般情況下屬于法定不可抗力范疇。但在具體的案件中,還需結合具體情況審查是否滿足不可抗力的全部構成要件,如果滿足則構成不可抗力,如果不滿足則不構成不可抗力。
破產
在新冠疫情沖擊下,企業可能無力承擔損失,不得不進入破產重組流程。破產重整,又稱企業再生或破產保護,是世界各國公認的挽救困境中企業最有效的法律制度之一。
那么破產重整制度有哪些優勢?第一,可以拯救困境企業,避免破產清算。第二,可以實現債務展期,解決償債壓力。第三,可以鎖定債務規模,化解債務風險。第四,可以避免財產處置,實現公平清償。
并購重組
經歷疫情的重創后,企業急需重煥活力,而并購重組則是盤活存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渠道。2020年5月15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上述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證監會支持上市公司在疫情期間推進并購重組,有相關調整的,無需重新鎖價,無需重新申報,已完成項目業績承諾允許延期和調整,需履行程序的要求。
并購重組是兩個以上公司合并、組建新公司或相互參股。泛指在市場機制作用下,通過在不同企業之間的資產、負債、業務、機構以及人員的重新安排,使一些企業對資產、業務等控制范圍不斷擴大,旨在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并購重組的目的包括:通過“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提升經營業績;通過多元化經營降低企業風險;減少競爭對手,增強對競爭環境的控制;合理降低成本;獲取技術人才,提升企業價值。
本期校友云分享主講人: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錦天城廈門分所管委會主任、廈門大學EMBA2013級校友林富志;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廈門大學EMBA2018級校友葉德龍。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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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期待6月13日15:00,林富志律師、葉德龍律師分享《全球疫情下的危與機系列之企業并購重組的新機遇》。